时间:2024-08-05 09:03
一、签了劳动合同是不是要交保险
根据我国现行《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在劳动关系依法成立并签署了正式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负有为其雇员办理法定社会保险义务。即便在此情况下,雇员出于个人意愿选择放弃参与社保项目,但一旦受到社保部门严格审查,用人单位仍需按法定标准履行相应补缴义务。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类特定人群无需购买相应险种: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被返聘至该用人单位的人员;
2.已在其他单位建立社保关联,尚未完成工作调动手续将社保关系顺利转入当前用人单位的人员。
针对部分雇员不希望参与社保的特殊情形,用人单位可采取如下应对策略:
-直接解除与此员工之劳务合同关系;
-采用书面形式明确通知此类员工应按照法定要求购置社保,若因违规操作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以及产生任何潜在法律纠纷,均将由员工独自承担所有不利后果。如上述员工在收到通知后仍持抵触态度,则需出具个人声明书,其中应包含“本公司已充分告知我方应参保社保权益事项,因个人主观原因拒绝购买所引发的公司损失及法律责任,将由本人全权负责”字样。如此一来,在今后遇到主管社保稽查机关对社保执行情况进行核查之际,用人单位便能具备充足证据进行合理解释。此外,对于员工在实际工作中遭遇疾病、工伤事故或生育情况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以上操作方案有效降低完全承担相关费用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去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按照正常情况,尽管您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合约,但您并不是必须要遵循这个规定。事实上,由于存在一个试用期,在这段期间内,您有权选择无任何理由终止这份工作。
然而,假如您未能前往工作岗位并且也未曾申请过假期,那么该公司将会被视为您单方面宣布结束与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在此前提下,考虑到用人单位已经同您签署了关于此类事项的相关合同,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建议您最好能够提前至少三天告知该用人单位有关的决定。当然,若因未提前通知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您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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